隨著各監管機構、政府部門對非法集資活動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不法分子從事非法活動的手法不斷翻新,非法活動的隱蔽性也越來越高。下面讓平安帶您一起了解非法集資風險防范常識。
一、警惕十種情形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二、集資參與人的風險及損失由誰承擔?
“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這一規定只是說非法集資參與人應該風險自擔,并不是說他們投資的錢就必須沒收,繳納給國家。這個規定的本意,是國家不會為投資人兜底,不會承擔本屬于集資人的經濟責任,但國家會監督、強制集資人向投資人退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后,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三、非法集資案件涉案出借人如何報案?
1.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合同復印件及投資、轉賬憑證等有關材料至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登記、報案,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并依法表達訴求,不參與各類非法聚集活動。
2.網上登記:登錄公安部官網進行線上登記報案。
平安產險寧夏分公司溫馨提示您:非法集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資參與人蒙受嚴重損失,需要全社會增強風險意識、攜手防范抵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