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興慶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孫某某涉嫌犯集資詐騙罪、被告人趙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隨著法槌敲響,興慶區首例養老詐騙案件于當天公開宣判。
被告人孫某某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被告人趙某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并責令被告人孫某某、趙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共同退回各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4621480元,公安機關從被告人孫某某處扣押的一輛號牌為蒙B的黑色奔馳轎車依法處置后,退回各集資參與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期間,銀川泓江珍藏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某聘請被告人趙某擔任該公司副總經理管理財務,通過打電話、發傳單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宣傳該公司收藏品理財項目,在明知公司無回購產品能力的情況下,向集資參與人承諾高額返利、到期返還本金,大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2019年8月,銀川泓江珍藏商貿有限公司停止營業。經鑒定,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該公司共與46人簽訂珍藏品抵押協議,吸收公眾存款總計400余萬元。
據了解,該案系興慶區人民法院自開展打擊養老詐騙工作開展以來受理的首起案件。在法官當庭宣判后,被告人孫某某、被告人趙某均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記者朱紅杰 李哈倫) |